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发布时间:2022-04-21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2月3日在宁波市镇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顺来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镇海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投身防疫一线,直接参与道路卡口、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从快办理销售伪劣“3M”口罩案和口罩诈骗案,助力保障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稳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依法严惩妨害复工复产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9件13人。选派骨干力量担任驻企联企服务员,全面动态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协调做好10名外地驾驶员在本地接受社区矫正,解决了区内6家化工运输公司用工难问题。
聚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街镇园区、民营企业调研45次,收集问题和建议10余条,找准着力点和发力点。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破坏企业财产权、侵犯企业家人身权等犯罪,全年起诉27人,为企业追赃挽损130余万元。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3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企业法人代表、技术骨干涉嫌犯罪的,依法不起诉5人。
全力以赴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全市扫黑除恶大局,克服疫情影响,高标准办结江北“王某等31人涉黑案”和海曙“林某等20人涉黑案”。深入“破网打伞”,侦查起诉了江北某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案,该案已作有罪判决。针对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等乱象多发领域,制发检察建议3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二、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审查逮捕404人,批准逮捕3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953人,提起公诉690人。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起诉职务犯罪6人。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9人。针对部分托育机构无证提供餐饮服务的乱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作出处理,维护了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入校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数十次,覆盖学生万余人次,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86.63%,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4.98%。精准开展司法救助,探索“资金救助+社会救助”多元救助模式,办理案件13件,发放救助金9.4万元。远赴四川巴中对两名因案致贫的未成年人展开综合救助,努力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彰显司法为民和检察人文关怀。
三、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履行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坚持有罪必究,监督立案7件,追捕、追诉6人。其中追诉的两名贩毒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十五年,该案被评为全市“十大法律监督优秀案例”。针对侦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与法院联合建立法律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55件。深化“套路贷”乱象整治,对金某等人涉及虚假诉讼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发挥公开听证优势,组织听证会3次,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精准打造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品牌,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6件,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矛盾26件。其中办理的对某公司加处罚款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例;办理的某公墓管理处违法占地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与区法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行政执法非诉执行有条件从宽机制,企业行政处罚自主履行率提升明显。
全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我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回复整改率100%。守护“绿水青山”,联合行政机关开展废弃矿山、河流污染、农药废弃物等专项整治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份。关注国有土地、国有财产保护问题,办理案件10件,追回国有财产1800余万元。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四、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打造新时代“镇检铁军”
狠抓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狠抓素能培养促进责任担当。探索设立分层分类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搭建人才交流平台,选送7名干警赴上级检察院学习锻炼,选派1名干警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全国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以佳绩入选全省十人集训队。鼓励干警加强调查研究,承担省级、市级重点课题2项,撰写发表调研文章28篇,其中11篇获奖。
狠抓作风建设保持风清气正。认真贯彻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五、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门汇报我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和重要文书向区人大常委会呈报备案制度,及时报告各类情况20余份。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逐一梳理,及时答复反馈。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特色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20余次,保障人大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扎实有序推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梳理工作任务30项,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切实解决办案人员重复劳动等问题。加大对办案期限的把控力度,案-件比从5月的1.97下降到11月的1.44,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强化精品意识,19个案例获评省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优秀案例。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反馈满意率达98%。讲好检察故事,在人民网、检察日报等各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90余篇,推送微博6000余条、微信220余期,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
2021年工作安排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21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增添镇海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为此,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提升检察能级,在服务全域治理现代化中实现新作为。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坚决扛起检察职责使命。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镇海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慎重办理新经济领域犯罪,助力打造一流法治环境的亲清镇海。深度推进诉源治理,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钝化社会矛盾。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取得新成效。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建立健全审查、追诉、监督三项基本职能有机统一的主导责任机制。重点保障民法典实施,构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基础、执行监督为重点的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夯实行政诉讼监督基础,构建品牌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深耕五大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多种公益保护模式,为打造“三生联动”的美丽镇海贡献力量。
三是更加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在全力推动转型发展中呈现新气象。依托“港航检察”甬检品牌构架,主动融入我区港产城联动发展战略,以项目化管理,课题式层阶推进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品牌培育。围绕“绿色石化”产业布局,融入石化全产业链发展,形成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领域公益司法保护的“镇海方案”。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从严治检,在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中有新提升。以政治建检、党建统领为鲜明导向,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以从严治检、规范司法为鲜明导向,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尊重人才、人才强检为鲜明导向,实施新时代检察干警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