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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务沙龙│“‘减假暂’案件全程同步监督”的准确理解与实践把握

发布时间:2025-10-27

对“减假暂”案件实行全过程同步监督,是刑罚执行公正的关键环节,事关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10月23日,一场关于“‘减假暂’案件全程同步监督”的准确理解与实践把握的司法实务沙龙在镇海区检察院举行,来自市、区两级院五家单位及宁波大学、镇海区司法局的专家代表等二十余人参加了活动。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常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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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郭斐然汇报了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介绍了“减假暂”监督工作。
交流环节,与会嘉宾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完善”“法检司各环节监督制约相关问题”两个分议题进行讨论。

议题一
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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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   张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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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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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   郭斐然

对“财产性判项”未履行完毕时的减刑问题、决定撤销假释法院的层级问题以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押难等问题,三位嘉宾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议题二
法检司各环节监督制约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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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   应泓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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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应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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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   尤祖伟

对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鉴定评估,社矫机构与监狱间的衔接,暂予监外执行折抵刑期等问题,三位嘉宾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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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亚平


针对上述议题,张亚平教授作了深入全面的点评,并对“减假暂”的审查程序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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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   鲍华权

鲍华权副主任从办案实践出发,对上述交流意见进行了点评,并就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如何做好“减假暂”监督提出了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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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俞永梅

最后,俞永梅主任对本次司法沙龙活动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建议:一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减假暂”案件的检察监督;二是要加强司法与执法的协作,加强信息共享;三是要深入思考,加强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做好工作成果转化。